关于开展2016年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
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学院(中心):
为加强我校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的管理,学校决定对2015年度立项的84个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具体检查工作由各有关学院(中心)组织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范围
2015年度批准立项的84个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。(详见教务处〔2015〕88号通知的附件1)
二、中期检查内容及时间
1、本次检查的内容: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、尚待解决的问题、下阶段的工作计划、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五方面内容。
2、本次检查的时间:2016年10月12日到2016年11月10日。项目组负责人须填写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(附件1),可附该项目已取得成果的相关材料,并将纸质版(一式一份)上交各有关学院(中心)存档。
3、2016年11月14日前,各有关学院(中心)将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的纸质版(一式两份,加盖学院章),一份留学院(中心)存档,一份交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。
4、如果需要终止项目的,项目负责人须填写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终止申请表》(附件3)。申请表的纸质版(一式两份)一份交各有关学院(中心)存档,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。
如果需要变更项目的,项目负责人须填写《内蒙古工业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4)。申请表的纸质版(一式两份)一份交各有关学院(中心)存档,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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