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现将我校2016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放假时间
(一)学生:1月23日(星期六)-3月4日(星期五)放假,3月5(星期六)、3月6日(星期日)返校报到,3月7日(星期一)开始上课。
(二)教职员工:1月25日(星期一)-3月3日(星期四)放假,3月4日(星期五)开始上班。
(三)校属企业的放假时间自定,报党政办公室和校产处备案。
二、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
(一)教务处、各教学单位按教学工作的进度和要求做好期末相关工作,同时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。
(二)武保处加强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,放假前组织开展对全校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,并安排好假期值班。
(三)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对所属计算机房、实验室、办公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,妥善管理好贵重仪器及危险品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方面的工作,并确定寒假期间安全负责人(备有房间钥匙,并在学校附近居住)。假期严禁在实验室、办公室进行无关活动,除值班人员外,一律不准留住他人。
(四)学工处、机械厂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,严禁私自留宿,维护正常秩序。
(五)后勤处做好假期后勤保障与服务的相关工作,安排好维修和假期相关工作,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。
(六)教务处做好寒假期间使用教室相关管理工作。各单位在举办会议、培训等有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的活动时,必须提前报武保处备案。
三、寒假值班安排
(一)学校总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(地点:教研楼608室,值班电话6575721、6511707;中午、夜间、双休日电话5153056),值班安排见附件1。
(二)学校用印时间为每周二、周五上午8:30-12:00(正月初一至初三除外),地点在学校总值班室。为提高效率,有用学校印章、组织机构代码等印信证需求的单位和个人请按照相关规定,提前填好《用印审批登记表》、《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》(见办公自动化“综合服务”栏目中的“下载专区”)。
(三)各单位必须安排寒假值班人员,以便及时处理有关事宜,特别是后勤保障、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,坚持开展各项日常工作,确保学校正常运转。
(四)各单位的寒假值班安排及联系方式于2016年1月18日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和武保处备案。
特此通知
内蒙古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5年12月25日